| |  | 漫谈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 |
[200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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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科技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高科技中小企业是指处于创建阶段和成长阶段的高科技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将高科技产品推向市场,通过一系列营销策略扩大规模和市场份额,最终实现产业化。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成长对资金的需求和依赖程度很高,尤其是成长阶段,公司因市场导入而获得销售收入远远满足不了公司为扩张生产和组织销售而提出的资金需求。因此企业成长阶段的资金需求量很大。
创新的资本需求
高科技中小企业对研发的投入往往受产品周期影响较大。为了缓冲产品进入衰退时对研究开发带来的压力,企业一般在新产品投入后就致力于产品创新,创新的压力来自市场风险和新的市场进入者。企业要减少不确定性,降低风险,继续维持一定的垄断优势,必须进行技术的革新或新产品的开发,因而对创新资本的需求很大。
流动资金需求
创建阶段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对流动资金需求不是很大,但进入成长阶段,由于新产品导入市场,产品数量剧增,在市场营销方面和产品成本方面都需要很大的资金量。另外,高科技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的程度,与其所处的环境也有很大关系。如果所处的环境是有利于创新的集聚经济环境(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由于资源提供者、各种服务支持的提供者在同一地区,相互较为熟悉,政策比较明确并且优惠,交易成本降低,能够节约流动资金。如果所处地区经济不发达,为保持生产的稳定性和企业的发展,就会增大对流动资本的需求量。
规模扩大的资金需求
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创新带来高速成长,形成了规模生产的资本需求。这种需求包括厂房设施、生产设备的扩大改造,人员数量、研发费用、市场开发投入的增加等。
高科技中小企业资金供给
从一定程度上说,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是项目融资,它与一般的公司融资不同。公司融资指一个公司以本身的资信能力为主安排的融资。外部的资金投入者在决定是否对这个公司投资或者提供贷款时的主要依据,是该公司的财务收支状况。而项目融资是为某个特定项目安排的融资。外部资金投入者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主要不是考虑项目出资人(亦称借款人,即发起该项目的公司)的资信,而是考虑项目建成后的净现金流和项目本身的资产能否形成充分的还款能力,它更多的考虑是项目或者公司的未来。因此,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有其特殊性。
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主要是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贷款。商业银行和其他盈利性金融机构坚持成本核算、稳健经营的原则,往往不愿为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资金。原因主要有:一是高科技中小企业的项目风险大,尽管一旦成功就能获得可观收益,但成功的概率偏小,这与银行的稳键经营原则相悖;二是银行对高科技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和评价需要更多的专业技术,监督难度加大,成本增加,相对于一笔同样数额的款项,贷给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成本要明显偏高;三是信息不对称,拥有非常好项目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尽管发展前景很好,但对金融机构来说,并不知道项目前景是真好还是假好,因为其他许多已经失败的企业在申请贷款时,也都声称自己的公司期望收益非常可观,使金融机构难辨真伪,也常常使好的项目失去资金的资助;四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规模小,资产总量少,而在资产总量中,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比重较大,因此可用于抵押贷款的实物资产不足;五是高科技中小企业一般处于初创期,还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良好的商誉尚未建立,金融机构无法知晓企业的资信状况。
直接融资
高科技中小企业由于大都处于创建初期,资产规模、销售收入不大,市场占有率不高,还处于市场开发的前期,企业的知名度、产品的品牌还不能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同,达不到在一般股票市场上市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要求。而各国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在上市规模、业务记录等方面有比较严格的要求,高科技中小企业只能望尘莫及。同时高科技中小企业也不可能依靠企业的信誉、资产状况发行企业债券。因此,在传统的资本市场上,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非常困难。
政府资助
政府受自身职能的约束,一方面不可能从财政中支出很多资金用于直接资助高科技中小企业,而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数量多,资金需求量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政府直接投资于风险企业,由于投资的软约束,一般效率低下,因而政府提供大量资金的意愿不足。此外,政府资助的主要目的并不是盈利,而是为了启动各方面的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因此,对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来说,政府资助非常有限。
综上所述,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和政府资助三个方面来看,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严重不足,因而融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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