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对大学园内19家获创新基金企业比较研究 |
[200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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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培育企业自主创新为根本
2006年1月,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召开,明确提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所谓“创新型国家”,一般包括3方面指标:即科技进步贡献率在7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一般在30%以下。
建设创新型国家,企业要成为,也必将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通过以企业为载体和平台,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的产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造福于社会。
大学科技园就是培育科技企业的孵化基地,承担着孵化科技企业、培育科技企业的功能,为企业创新做好服务,与时并进,并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自2001年5月通过科技部、教育部授牌以来,经过几年发展,已经建设成为有一个创业孵化中心、中科大产业园、合工大产业园、安大产业园、马鞍山分分园5部分组成,共计200余家企业(截止2006年7月31日),2005年累计创产值11.4亿元,从业总人数达4700余人。
园区内这批企业依托着高校的人才资源、科技资源、文献资源和无形资产等财富,开展自主创新,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取得发展。为此,我们努力围绕创新着手,加强两个方面工作:
第一,以四个产业园骨干企业为龙头,在政府支持下,建设产、学、研为一体的创新基地,与学校重点学科紧密结合,以创新为突破口,扩大产业规模基础,把学科优势变成技术优势、经济优势。自1999年6月国家设立创新基金以来,大学园区内有19家骨干企业的22个项目(不含上市公司、军工企业的项目),先后获得国家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的支持,并得到地方政府配套支持,以及省发改委产业化资金立项支持,这对提高园内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技术升级、组织团队建设、核心竞争力提高等等,都起到很大促进作用,增强了企业生命周期与活力。
第二,加强大学园创业孵化中心的平台建设,通过孵化、培育、引导等途径,整合优势资源,激励在孵企业创新,使一批有特色的、有自主产权、有产业化规模的企业脱颖而出,在新培育的110余家在孵企业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有20家,另有15家符合科技部规定的“毕业企业”条件,顺利毕业并离开创业孵化中心,发挥着示范带头作用。目前,已经有260余项省(部)级高新技术成果、专利技术等在此得到转化、应用、推广,在孵企业先后承接国家级计划项目30余项、地方各类计划70余项,获批准专利6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20余项,先后有15人(18次)先后获得省、市人才资金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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